退換貨政策

  1. 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,消費者享有七天猶豫期之權益(收到商品後隔天起為第一天)。猶豫期非試用期,商品需全新未開封,且包裝完整狀態,才能辦理退貨退款。若商品已開封,恕無法辦理退貨退款手續。
  2. 為維護食品的衛生安全,除食品本身有瑕疵可退貨外,ㄧ經拆封、食用或消費者造成之外盒變形、保存不良導致變質,恕不接受退換貨。
  3. 為保障您的權益,請於收到物品後立即檢視是否正確與完整,若有任何問題請立即與客服人員聯繫。若七日內無立即反應,恕不接受退換貨。
  4. 若產品因運送過程導致瑕疵,請直接向宅配人員反應、務必請拍照存證以保障自身權益。
  5. 網頁商品會因為使用不同的品牌螢幕以及解析度不同,造成圖片顏色呈現略有不同,請以實品顏色為準。
  6. 退換貨請保持包裝完整(包含購買商品、發票、內外包裝、贈品等)請一併寄回,若缺件將無法進行退換。
  7. 若您有3次無故退換貨之紀錄,本公司將保留是否接受訂單的權利。